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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01: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9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2月,东莞的凉风扫过脚踝,方晓慧的脚步也比往日踩得更急。刚从东莞市华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公司)离职的她,来不及喘口气,就抱着一摞沉甸甸的文件赶往法院。文件夹里,借条、转账记录按时间顺序码得整整齐齐,每一页纸都印着她的名字,也记着那些本该属于她的、等待追回的款项。
在此之前,方晓慧是华信公司一名普通的财务工作人员,每月领取固定薪酬,生活按部就班。但之后因公司卷入多起诉讼,银行账户被批量冻结,关于她的变故也随之发生。一天,公司老板李志明找到她,语气恳切:“晓慧,先用你的个人账户帮公司临时周转一下,等资金状况缓解,马上就把款项还给你。”

看着公司窘迫的处境,也出于对上级的信任,方晓慧没有过多犹豫便答应了。从那以后,公司的资金往来多了一道个人周转的环节:一种是方晓慧先自掏腰包垫付费用,待拿着凭证找李志明确认后,再申请报销;另一种是公司先将资金转入她的账户,她再根据李志明的指令,逐笔转给供应商或用于支付各项费用。
可方晓慧没料到,这些临时周转的钱,渐渐变成了收不回的欠款。她开始频繁催款,李志明的回应却从再等一等变成公司暂无资金,后来干脆拖延不回复消息,甚至彻底失联。忍无可忍的方晓慧在2024年12月选择离职,随后带着所有能证明借款、垫款事实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2025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就在判决结果尚未尘埃落定之时,一场意想不到的反击又针对方晓慧悄然袭来。同时,东莞市公安局以李志明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立案侦查,而深陷刑事案件的李志明为自保”,把矛头对准了方晓慧。
李志明以华信公司为原告,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将方晓慧起诉,要求她赔偿200万元。华信公司在起诉状中称:方晓慧擅自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违反财务规定,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原本是维权者,如今却成了被告,方晓慧又急又懵,她立刻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张弦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后,逐一核查方晓慧提供的所有材料从华信公司的章程、方晓慧的工资流水,到每一笔转账的微信聊天记录、李志明的签字审批单,甚至包括公安机关对李志明的立案通知书,冠领律师都逐一建档、梳理逻辑。
庭审当天,冠领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事实,提出关键代理意见。他首先指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法定责任主体是公司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方晓慧仅是领取固定薪酬的普通财务人员,既非公司股东,也未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不符合该类纠纷的起诉条件。

其次,李志明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他才是擅自处分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实际主体。
再者,方晓慧账户内涉及的每一笔公司资金往来,无论是转入还是转出,都有李志明的明确指令或事后签字确认,所有操作均是她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不存在起诉状中所说的擅自转账情形。
最后,冠领律师强调,华信公司提起本次诉讼的时间,恰好是方晓慧追讨欠款案审理期间,其本质是李志明担心欠款案败诉,试图通过恶意诉讼拖延时间、阻碍方晓慧依法维权。
2025年9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驳回华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均由华信公司自行承担。这场由欠款纠纷引发的反诉风波,最终以方晓慧的胜诉告终。目前,她追讨个人垫付款的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案也给职场人提了醒:面对公司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周转的要求,务必留存好指令记录、审批凭证等关键证据,严守财务规范;一旦遭遇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