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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0:57:5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2月的一听,暮色裹挟着深圳工业区的喧嚣,王明结束了一天的忙碌,踏出厂房。昏黄的路灯下,好友李强正攥着手机在树下焦灼踱步。看到王明的身影,李强立刻快步奔来。
“王明,我就直说了。”李强喉结上下滚动,神情凝重,“家里开的物流公司资金链断了,急需20万周转......”话音未落,王明已感受到这份求助的分量。王明家中积蓄由妻子保管,他当即拨通电话沟通,最终凑足了40万元,通过两次银行转账与现金交付,交给了李强。李强郑重写下借条,其中明确标注“逾期每月支付10%违约金”的条款。
然而,李强还是辜负了王明。借款到期后,从2022年2月到2024年2月,王明多次催款,李强每次都言辞恳切,不断请求延长还款期限,根据陆续的还款金额反复出具新借条,甚至写下承诺函,将借款主体明确为物流公司与他们夫妻二人,在其中注明“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以安抚王明。
2024年年中,李强的还款动作戛然而止。面对复杂的本金、违约金抵扣计算,王明陷入迷茫。无奈之下,他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郭志栋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梳理出关键证据:银行转账记录、现金取款凭证、五张借条及物流公司承诺函。在整理材料时,律师特别指出双方约定的“月违约金10%”存在法律问题:“王先生,按此计算年利率达120%,远超法律保护范围。根据规定,借款合同中利息与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我们需要将主张的资金占用成本调整至合理区间。”
律师进一步解释:“法律上,利息是资金占用的合理收益,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但当两者合计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整。通过计算各笔还款时间,我们可将已还的17.4万元拆分为本金10.9万元与利息6.5万元,剩余本金29.1万余元的利息,主张按LPR四倍计算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最大化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开庭当日,李强夫妇和物流公司三被告均未到庭。冠领律师向法庭出示完整证据链:工商档案显示,借款期间李强与妻子合计持有物流公司100%股权,物流公司承诺函确认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2021年两笔借款40万元,扣除已还本金10.9万元,剩余29.1万余元本金自2024年2月4日起按LPR四倍计息;李强在承诺函中自愿承担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该承诺对三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被告构成共同债务李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妻子作为持股股东明知资金用途,物流公司作为实际用款方,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在代理意见中强调,“违约金虽约定过高,但调整后的LPR四倍利息既惩罚了违约行为,也符合公平原则。”
2025年5月,法院判决完全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三被告连带偿还王明本金29.1万余元及利息(自2024年2月4日起按LPR四倍计算),并支付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拿到判决书时,王明不禁感叹:“法律果然是算得清的公平。”
这份判决印证了冠领律师的专业判断:民间借贷中,过高的违约金并非当然无效,而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与公平原则予以调整。本案通过将违约金与利息合并调整至LPR四倍,既维护了出借人的合理权益,也避免了债务人承受过重负担,彰显了司法对借贷关系的价值平衡。正如律师在结案时所言:“法律不保护暴利,但绝不会让守约者吃亏。”(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