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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两审两胜

2024-07-16 14:05: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1 字体: [ ]

特定时代的人口政策会影响一代人的家庭构成,比如出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多数都有好几位兄弟姐妹。而这些多子女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在老一辈进入晚年后,家庭关系发生变化,也常常集中出现类似的家庭纷争。近期,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代理了多起因老人处置财产,从而引发子女矛盾,甚至蔓延到第三代人身上的家事案件。

2024年4月,冠领律所又接到一起应诉委托,北京丰台的当事人林先生称他被自己的姨妈、舅妈及其女儿给告了,一同被告的还有林先生的母亲,起因则是为一套房。经初步研判案情后,冠领律所委派了律师雷雨竹、周婧和实习律师张瑜共同办理此案。

据了解,林先生的母亲就是一位出生于多子女家庭的“五零后”,在家中排行第二,今年刚满70周岁,她的大姐、三弟已去世多年,兄弟姐妹中仅有四妹还在世。2023年初,这位四妹向二姐询问已故父母的房产分配问题,林母如实告知,母亲在去世前已将名下位于丰台的一套现价值500万的房产过户给外孙,也就是自己的儿子林先生。结果这一消息在亲戚间掀起了不小的风浪,也成了林家母子被诉一案的导火索。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两审两胜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梳理了林先生与三名原告的上述亲属关系,确认起诉他的就是母亲的四妹和已故三弟的妻女,即他的姨妈、舅妈和表妹。

通过进一步调查后,律师得知,林先生曾在2017年与外祖母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外祖母名下的房产,但关于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交付等重要细节一概未作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就办理了过户登记,林先生取得该房产权,他实际也长期居住在该房内。

本案三名原告提起诉讼的案由即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他们主张案涉房产系林先生外祖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他外祖母生前未经外祖父的同意,擅自处分该房已经损害了其他家族成员的利益,所以请求确认案涉合同无效。

冠领律师研究合同内容后,经与林家母子详细沟通,掌握了更多关于林先生取得案涉房产的缘由和细节,认为林先生虽与外祖母签了买卖合同,但实际并未支付购房款,案涉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他取得案涉房屋产权系合理合法。于是律师很快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意见。

冠领律师指出,林先生的外祖父母晚年时虽有两名子女在世,但长期主要靠林先生的父母照料。夫妻俩为方便照顾长辈,还专门搬了家,和老人住在同一楼层照顾其生活起居,并负担二老的生活费,为其养老送终,已对其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老人基于此,以明面上签订买卖合同实属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外孙系情有可原,房产过户系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应为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可冠领律师的主张,判决确认案涉合同为有效的赠与合同,同时驳回三原告的其他诉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仍以林先生的外祖母无权处分案涉房产为由,主张案涉赠与行为无效,并提出林先生的外祖母与林家恶意串通,损害了老伴及其他子女的利益。

冠领律师代理林家母子反驳道,林先生与外祖母签订的合同符合赠与行为的特征,该合同属于赠与性质,而无权处分并非确认合同无效的要件,三原告主张案涉合同的签订存在恶意串通情形,实则却未拿出真实有效的证据。

二审法院再次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请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槌落定,冠领律师代理林家母子两次应诉皆以胜诉告终,本案所涉家庭纠纷就此告一段落。委托人一家对该结果十分满意,事后特意订做锦旗送到冠领律所,向参与此案的律师和实习律师表达了感谢。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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