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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拒绝分割拆迁利益,冠领律师巧用财产保全为委托人实现诉求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27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吴幸福律师代理的北京房山分家析产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委托人腾退安置利益共计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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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许多感情破裂的夫妻来说,离婚意味着压抑婚姻生活的结束和新生活的开始。但在孙毓秀看来,她与前夫张志宏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因离婚而消弭,反而愈演愈烈。

  1999年,孙毓秀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志宏,两人相知相恋,很快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于婚后第二年生下了儿子张岭。因夫妻二人婚后与张志宏的父母同住,张岭的出生,也让现有的住房条件愈发紧张。考虑到房屋已出现老旧破损的情况,一家人先后于2004年和2012年对共住房屋进行了翻建、加盖及修缮。

  生活条件蒸蒸日上,孙毓秀却心有苦闷。这些年来,她与丈夫常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家庭氛围非常压抑,已让她产生离婚的念头,只是碍于孩子未成年而苦苦忍耐。但这一念头并未被时间消磨,反而随着孩子的独立日渐强烈。

  终于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孙毓秀主动提出离婚,不料却遭到了丈夫的拒绝。无奈之下,孙毓秀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经法院调解,两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但因张志宏坚决不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孙毓秀只能作出让步,同意暂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2022年,两人婚内居住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张志宏与有关部门签订了《腾退安置协议》。得知此事后,孙毓秀主动与张志宏联系,要求分割她与儿子张岭享有的腾退安置利益,却被拒绝。

  无奈之下,孙毓秀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吴幸福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通过深入沟通,冠领律师得知,因与前夫至今未就财产分割一事达成一致,孙毓秀与儿子张岭的户口仍在案涉房屋内。冠领律师以此为出发点,全面搜集相关证据,形成代理方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张志宏表示,案涉房屋的宅基地是其母亲申请,被拆迁房屋的翻建及修缮均是他的父母负责,与孙毓秀无关。

  察觉到张志宏态度强硬,为避免其转移财产导致孙毓秀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冠领律师当机立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与此同时,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孙毓秀曾于案涉房屋居住并参与房屋建盖、修缮的证据,力证案涉房屋为孙毓秀、张志宏及其父母共同所有。

  冠领律师指出:张志宏及其父母在签订《腾退安置协议》时,家庭内部并未达成分家协议,因此其所得的腾退安置利益应经综合考量后,在全部被安置人口中进行分割。孙毓秀与儿子张岭的户口均在案涉房屋内,应为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相应腾退安置利益。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确认孙毓秀对案涉房屋享有20%的份额,判决张志宏及其父母向孙毓秀和张岭给付腾退安置利益共计52万余元。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因张志宏名下补偿款已通过财产保全程序冻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强制措施,孙毓秀和儿子张岭已顺利拿到补偿款。

  本案提醒大家,遇到民事纠纷,应第一时间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法律意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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