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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七年偶然得知丈夫早已结婚生子,冠领带您揭秘“重婚罪”!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70 字体: [ ]

  如今,相亲成为广大青年结识另一半的重要渠道。相亲火热的同时,许多不法现象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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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甜在2012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华杰,两人认识两个月后感情迅速升温,半年后在老家举办了婚礼。李华杰声称父母早已去世多年,并且户口本也丢了,补办非常麻烦,两人便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梦甜对李华杰十分信任,并没有多加追问。一年后,两人的儿子小杰出生了,但李华杰常常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回家。到了小杰上学的年纪,却还是没有户口,李华杰在梦甜的反复催促下,终于同意配合梦甜给小杰办理落户问题,但有个条件——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结果还未出来,李华杰就失联了。梦甜经报警才知,李华杰户籍就是本市的某个村庄,并且他的父母均在世,更为惊讶的是,李华杰早在2010年已经结婚生子。

  最终,李华杰因涉嫌重婚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那么,何为重婚罪呢?构成重婚罪有哪几种情形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两个法律婚的重婚: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先事实婚后法律婚:与原配偶未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4)两个事实婚的重婚: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近日,又一“男子隐瞒已婚已育和同事生子,又和妻子生二胎”的词条登上热搜榜,事件中的同事张某生下孩子后向该男子刘某主张抚养费,并获得法院支持。网友们对此事件纷纷提出疑问,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吗?

  若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则需要从证据层面考量刘某与张某是否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共同生活,邻居、家人、朋友等人的证人证言,产检、分娩等含有夫妻信息的医院资料,孩子的落户资料等都可以成为证据,所以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此提醒广大未婚青年,相亲或许会增加年轻人结识人生伴侣的机会,但不管是朋友介绍,还是通过婚介公司介绍,都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被假象蒙蔽了双眼!(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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