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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简讯】女子遭前夫索要380万售房款,冠领律师出手帮她保住了

2021-10-13 09:39:4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951 字体: [ ]

  近日,冠领代理的北京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迎来胜诉喜讯,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的吕女士和陈某曾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二人于2018年11月登记结婚。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因为家庭琐事,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到后来发展到了互相家暴,一对佳偶成怨偶。2020年1月,吕女士和陈某离婚,两人的离婚协议中载明:夫妻双方婚后无房产,其他财产已分割完毕。

【胜诉简讯】女子遭前夫索要380万售房款,冠领律师出手帮她保住了-图1

  吕女士和陈某虽然婚后无房产,但在恋爱期间陈某购买了一套房并赠给了吕女士。2020年10月该房屋被出售,陈某得知后要求吕女士把售房款交出来,可吕女士认为这房子是结婚前的赠与,也是当时她同意结婚的条件之一,于是拒绝了陈某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陈某将吕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归还出售涉案售房款380万元。

  吕女士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她应对。冠领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对相关事实展开了调查了解。在梳理案情时冠领律师发现,涉案房屋是商住两用房,只有以公司名义购买才能再次上市交易,买房时陈某是将购房款打至吕女士及其母亲为股东的公司账户上,该房屋出售前也一直登记在该公司名下。

  陈某主张他借公司名义购买涉案房屋,但双方并没有签署过借名买房协议。相反,吕女士有一份陈某在2017年10月14日书写的声明,内容为“本人声明,与吕女士恋爱、结婚的全部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收入及财产均归吕女士所有(包括本人名下单独持有的任何形式的资产、财务、股份等),并且承诺无论任何未来可能出现的原因,一旦结束婚恋关系,所有以上资产均归吕女士所有。”

【胜诉简讯】女子遭前夫索要380万售房款,冠领律师出手帮她保住了-图2

  在了解完案件事实后,冠领律师的信心大增。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第一,陈某主张涉案房屋系其婚前财产,但该房屋在出售前登记于某公司名下,陈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财产系婚前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故对其主张返还售房款的诉请,没有事实依据。

  第二,吕女士虽然是某公司股东,但股东与公司之间系不同的法律主体,陈某主张其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现陈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吕女士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第三,案涉房屋的售房款为370万元,陈某主张380万元无事实依据。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陈某另称他诉请归还的380万元中的10万元是吕女士婚内消费他钱款的补偿。对此,法院认为陈某主张的补偿款10万元,系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提出,对其该项诉请不予受理,陈某可另行起诉解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00元,由陈某负担。

  判决书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 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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