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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11:41: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43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朝阳的李女士与前夫徐先生在2018年共同购买一套房屋,但只登记了徐先生的名字。不久后,徐先生擅自将房屋赠送给小张,李女士得知此事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赠与无效。在此之后,李女士多次要求增名,均被推脱。近日,这场持续多年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成功替李女士确认房屋共有权,并顺利办理增名手续。
李女士与徐先生曾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因居住房屋涉及拆迁,租赁了一套房屋用于过渡。2009年,因感情出了问题,两人决定离婚,但当时并未分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租赁房屋各居住一半,房租各承担一半。几年后,因政策变动,李女士和徐先生得知该租赁房屋可以买断,他们便协议约定,李女士出资、徐先生用工龄共同购买此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双方各占一半产权。
2018年,两人以徐先生名义购买了案涉房屋。不久后,徐先生与案外人小张串通,擅自将该房屋赠与她,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李女士得知此事后,迅速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赠与合同无效,涉案房屋恢复登记在徐先生名下。自此之后,李女士多次要求徐先生对案涉房屋办理增名手续,但他总是推脱、敷衍。李女士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女士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委派了专业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陈允良律师和肖坤律师代理此案。两位律师在听完李女士对于事情始末的陈述后,指导她收集证据,并仔细研究她与徐先生签订的离婚协议、购房协议等资料,理清办案思路,随后代理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女士对案涉房屋拥有一半产权,并判决徐先生协助办理房屋增名手续。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证、离婚协议、购房协议、转账记录、判决书等证据,并表示,根据购房协议、转账记录可知,案涉房屋由李女士出资购买,并占有一半产权;根据撤销赠与合同的判决可知,房屋仍旧登记在徐先生名下,需要他协助办理增名手续。另外,签订合同是为了赋予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徐先生应该积极地配合办理增名手续。
如此强有力的证据让徐先生无话可说,他拒绝出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确认李女士对案涉房屋拥有一半产权,徐先生于十日内协助李女士办理房屋的增名手续。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