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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0:42: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一起抢劫罪案件嫌疑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精准把握追诉时效规则,结合刑事谅解书促成法定不起诉。办案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论证案件已超追诉期限,并强调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情节。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01年,林某伙同他人实施入户抢劫,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涉嫌触犯《刑法》第263条的规定。2024年1月,林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2月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广州市某区看守所。
2024年1月,林某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焦急不已,经人介绍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徐广恒代理此案。家属表示案件性质严重,希望律师尽快介入以争取法律救济。律师接案当日即安排会见,全面了解案情及当事人供述情况。此后,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调取案卷材料,梳理案件时间线,发现案发至追诉已逾二十年,远超抢劫罪追诉时效。同时,律师协调家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促成刑事谅解书签署,为不起诉奠定基础。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本案发生于2001年,至2021年已过追诉时效,且不存在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此外,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法定不追诉情形。律师据此主张案件应终止审理,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于2025年4月获释。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