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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1:14: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浙江温州涉嫌非法经营、伪证罪一案,经多次与检察机关及法院沟通,提出案涉换汇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非法经营罪不成立,仅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实现有效辩护。
李某因参与钱某走私团伙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同时在另案庭审中作伪证隐匿钱某罪行,被指控涉嫌伪证罪。深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于2023年6月将李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李某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卢显颖、鲁昱代理此案。律师接案后迅速介入,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细节,并调取涉案公司财务记录、钉钉群指令等证据。针对非法经营罪指控,律师结合钱某另案生效判决中“非法换汇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针对伪证罪指控,在李某认罪认罚基础上,律师提出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从轻情节,与法院充分沟通量刑建议。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需以营利为目的持续实施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本案中,李某虽参与资金审核,但无证据证明其主导换汇或从中获利,且生效判决已认定同类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指控缺乏法律依据。伪证罪方面,李某当庭虚假陈述隐匿同案犯罪行,符合《刑法》第305条构成要件,但其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从宽处理。
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辩护意见,仅以伪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