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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辩护推翻关键指控,冠领律师巧辨罪名助当事人获得轻判

2025-05-08 11:16: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 字体: [ ]

2023年6月,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男子李某涉嫌参与走私团伙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因李某在另案庭审中作虚假证言隐匿同案犯罪行,被指控涉嫌伪证罪。经深入分析证据链及法律适用问题,冠领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最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非法经营罪不成立,仅以伪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某家属意识到两罪叠加可能导致重刑,随即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卢显颖、鲁昱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家属强调李某系公司普通会计,对走私活动并不知情,且需赡养母亲及抚育两名子女,希望律师能够尽快介入。接受委托当日,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同步调取涉案公司财务凭证、钉钉群工作指令等关键证据,初步构建辩护框架。

精准辩护推翻关键指控,冠领律师巧辨罪名助当事人获得轻判

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需满足“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三大要件,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实施经营性活动。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李某通过伪造采购发票协助换汇,但律师提出:其一,李某仅执行上级指令进行资金审核,无证据证明其主导换汇或从中牟利;其二,周某的另案生效判决已认定同类换汇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同案同判”原则,李某的行为亦应排除该罪。

根据《刑法》第305条,构成伪证罪要求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李某当庭谎称周某无资金支配权,确属伪证行为,但其动机系受同案人员施压,且未对司法后果造成实质妨害。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提出李某系初犯、认罪悔罪、家庭负担重等从宽情节,为轻刑辩护奠定基础。

案件初期,公诉机关坚持认为李某作为财务主管,对非法换汇具有明确认知。律师通过多次会见梳理出关键细节。李某虽登记资金流水,但所有汇款均需周某在钉钉上进行审批,其薪资与普通会计持平,未因换汇获得额外收益。更关键的是,律师调取周某案判决书,发现法院已认定“走私资金由周某支配”,侧面印证李某伪证内容与客观事实矛盾,反而证明其对资金真实流向缺乏掌控。

精准辩护推翻关键指控,冠领律师巧辨罪名助当事人获得轻判

为突破非法经营罪指控,律师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第1462号指导案例,强调“单位内部资金结算行为不构成非法买卖外汇”。同时,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2294万欧元换汇记录,律师指出该数据包含大量合法贸易款项,且无证据区分具体违法金额。历经两次庭审交锋,合议庭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李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共犯。

对于伪证罪的辩护,律师则聚焦于量刑平衡。律师向法院提交李某家庭情况证明、同事证言等材料,证明其一贯表现良好。同时结合李某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或短期自由刑。尽管公诉机关起初主张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经多次沟通,法院综合考虑李某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将刑期压缩至八个月,与先行羁押时间基本折抵。

2024年1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李某的非法经营罪指控被撤销,伪证罪获刑八个月,刑期于2024年2月执行完毕。本案是实现刑事辩护“去标签化”的典型范例,通过精准切割单位责任与个人行为、活用生效判决既判力,彰显了证据裁判原则在复杂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价值。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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