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5-03-25 10:13: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大 中 小]
浙江的赵先生是上海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因该公司对外拖欠劳务费,赵先生因此受牵连被诉至法院。近日,冠领律师代理其出庭应诉,经全面取证,最终成功帮助赵先生摘清责任,免于支付对方27万余元款项。
赵先生是上海某公司的股东、项目经理,负责对外对接工程项目。2014年,该公司将分包工程的涂料施工工作委托给胡某的工程队,双方约定工程总价款417.1万余元。截止到2018年2月,该公司尚欠27.1万余元未支付,胡某多次催促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赵先生作为项目对接人也收到了法院传票。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赵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律师李晓瑞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了解到赵先生仅是该公司的项目副经理,公司经理属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此,冠领律师收集到赵先生的社保缴纳情况、公司人员架构等信息,并申请证人出庭,证明赵先生并非仅为公司股东,而是参与公司经营工作,属于公司员工。法庭上,冠领律师条理清楚地全面阐明赵先生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希望法院判如所请。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4年10月依法判决上述27.1万余元劳务款及利息由该公司承担,赵先生无还款责任。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