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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09:59: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西城区的张先生在河北廊坊购买了一套房屋,因开发商迟迟未交付,便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2025年2月,当地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开发商退还张先生20万余元购房款并支付1万余元违约金。
2023年9月,北京西城的张先生与河北廊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20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一套房屋。合约中,开发公司保证当年年底交房,若逾期超过30日,张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所有已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时光流转,已到2024年10月,案涉公司既不交房亦不退款,张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敖燕钧、实习律师余鹤鹏代理自己维权。
研究案件后,冠领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开发公司无证违法销售行为。随后,冠领律师通过梳理张先生的支付宝交易流水、收款收据等证据,证实他已全额支付购房款;结合与当地住建局的通话录音,确认涉案房屋无预售许可资质,夯实对方违法事实。庭审中,冠领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强调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合同自始无效,并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对方应返还钱款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案涉购房合同无效,对方全部退还张先生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1万余元。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