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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广州一盗窃罪嫌疑人对赃物来源并不明知,冠领律师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

2025-03-18 15:16: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4 字体: [ ]

冠领律师近期承办了广州市某区一起涉嫌盗窃罪案件。案件焦点在于嫌疑人购买狗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律师通过细致分析案情,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法律适用问题,结合“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观点,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2024年5月至6月间,肖某因多次以市场价向自称养狗场经营者的卖家购买屠宰后的狗肉,被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肖某所购狗肉可能是赃物,且涉案金额累计达数千元,因此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发生后,肖某家属焦急万分,紧急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沈宏梅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肖某,详细了解其交易细节及支付凭证,确认肖某系基于合理市场价购买狗肉,无非法占有意图。与此同时,律师迅速整理微信转账记录、交易习惯等证据,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肖某对狗肉来源无主观明知,购买行为不具备盗窃罪构成要件。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中,肖某以合理对价购买已屠宰狗肉,交易过程公开,其无法从外观判断狗肉来源合法性,且卖方自称合法经营者,故肖某主观上无盗窃故意。即便涉案狗肉系赃物,其行为亦属善意取得,不构成共犯。此外,肖某涉案金额较低,无前科且认错态度良好,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要求。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广州市某区检察院依法对肖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现已获取保候审。本案充分彰显司法机关对刑事政策的审慎适用,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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