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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5:19: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4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州市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以精准论证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为基础,结合“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法律意见,最终说服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2025年1月,刘某因涉嫌帮助好友通过ATM取现1万元并代收快递,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沈宏梅代理此案。律师接案后迅速会见刘某,详细了解案情,确认其不知款项来源且未获利。同时,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强调刘某主观不明知、情节轻微等关键点,并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刘某的退赔意愿及家属担保方案,为刘某争取有利条件。
律师指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以“明知”为前提。刘某帮忙仅仅是出于友情,对款项性质毫不知情,缺乏犯罪故意。此外,刘某涉案金额低,无前科,退赔意愿明确,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条件。结合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律师强调不予批捕既合法理亦合司法趋势,最终获得检察机关认可。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现已取保候审。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