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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剩菜再卖,派出所内威胁举报人,这个黑心商家还能嚣张多久?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54 字体: [ ]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为此,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地沟油”“回收剩菜二次销售”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行为,不过,仍有黑心商家顶风作案。近日,杭州某家“地锅鸡”餐馆将客人吃的剩菜回收重新加工售卖的行为被前员工揭发,此事曝光后,老板的言行更令人瞠目结舌。涉及法律咨询问题,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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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姓杨,他原本打算来到这家“地锅鸡”餐馆学习手艺和经营之道,为此他交了5800元的学费,没想到餐馆厨房内的一幕幕震撼了他的“三观”。为了降低成本,这家店的老板不仅用发霉的食材,还回收客人吃剩的菜二次出卖。待了三天的杨师傅受不了良心的煎熬,愤而向媒体举报。当他带着记者上门调查后,老板竟让老板娘把大门紧锁,限制杨师傅和记者的行动自由,并在电话里威胁记者“你以为你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报警。

  到了派出所,“地锅鸡”老板依旧气焰嚣张,不仅恶人先告状,称杨师傅辱骂他“做人不行”,还当着警察的面直接威胁杨师傅,要求杨师傅和他“练练”并有推搡行为。在记者指出店里食物不安全的问题时,老板大喊“谁吃出问题我赔他”,言行举止之间看不出一丝悔过和敬畏。目前警方已经将该问题移交给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罚还没有公布。视频的最后,记者指出饭店老板的来头不小,不仅敢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派出所门口更是嚣张,对餐馆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根本不当一回事。

  全社会为什么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因为吃饭是人类生存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用发霉食材、回收剩菜给客人吃,很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2015年WHO总部发布的全球首份食源性疾病全面估算报告中,称每年10个人当中几乎就有1人因吃被污染的食物而生病,并导致42万人死亡;其中5岁以下儿童处于特高风险,每年有超过12万名儿童死于食源性疾病。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绝不是“吃出问题我赔给他”这么简单。涉及法律咨询问题,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立法者早已意识到防治食品安全问题单靠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制远远不够,《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没有规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该法第34条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而老板的每一步操作都精准“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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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注意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条中表述的是“足以造成”,也就是说只要有能够引起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就可定罪,不需要真正造成此结果。

  涉事饭店老板从事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他的行为能不能足以造成严重后果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在这里我们想反问老板和其他有这种行为的商家,倘若真的造成了食物中毒怎么办?前桌客人本身携带传染病,因回收剩菜传染给下桌客人怎么办?自己的亲人也吃到别人的剩菜怎么办?以上的后果都能担得起吗?追求财富无可厚非,但昧着良心赚的钱,迟早会“孽力回馈”。

  涉及法律咨询问题,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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