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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93 字体: [ 大 中 小]
在安徽合肥某公司工作的小程因迟到3次被公司罚3000元,记者欲采访,刚照面就被斥滚蛋。现如今,打工人的处境可真难,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窥见部分用人单位的傲慢与无礼。面对这种“为富不仁”的老板,劳动者该如何破局呢?
前段时间茶颜悦色因老板与员工吵架登上了热搜榜,当时,有员工在发工资后抱怨薪资低不够用,时薪9块钱,一个月到手才两千多。被高层的同事回击:“工作不努力还想拿高工资,为什么不够,那是因为天天蹦迪,高消费怎么够。”此言一出立刻在员工群中引发了争论,当天便有200多员工退出了群聊。
工资低不是造成打工人难的唯一原因,有的用人单位虽然开出了较为令人满意的薪资待遇,但又巧立名目变相克扣工资。就比如本起案件,小程所在的公司以高昂的迟到代价来降低用人成本,而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小程当月到手的工资为2017元,扣掉的钱竟比挣到的钱还多!公司负责人的“滚蛋”、“给脸不要脸”等言论,不仅体现了其法律意识淡薄,而且素质低下,公司在这样的人手中如何能立得住,行得远呢?
有的用人单位不仅规定迟到要扣工资,没完成工作任务也要扣工资。这个理由乍一听有点道理,毕竟公司雇佣员工的目的就是让其分担一部分工作并按时按量完成,然而这种做法同样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必须白纸黑字地写在劳动合同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皆有约束力,无论劳动者是否完成了工作量,也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怎样约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还有女性员工做产检被扣工资也是职场中的一大诟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也就是说怀孕女员工因产检请假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仍应照常发放工资。
生活不易,打工人叹气。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抓住打工人需要养家糊口、找份工作不容易的弱点巧立名目克扣工资,实际上就是职场中的PUA!劳动者如果忍气吞声,这样的用人单位只会变本加厉,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勇敢说不!
(新闻来源:西瓜视频)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