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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711 字体: [ 大 中 小]
由于资金紧张,租房问题就成为了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急需面临的问题,除了要考虑如何才能租到一个物美价廉的房子,还需要在鱼龙混杂的房屋租赁市场鉴别出各种租房陷阱,规避二房东和不正规中介的欺骗,千辛万苦终于租到了合适的房子,还是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面对租赁合同纠纷。那么此时,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小金是一个北漂,从大学毕业开始就在北京租房居住,三年下来从和陌生人合租一步步走到了有能力自己独居一房的阶段,通过中介公司,终于租到了一个让小金满意的房子。在看到房子的那一刻,小金觉得自己好像终于有了在北京生活的样子,而不再是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为了那句“房子是租的,但生活不是。”小金对这栋房子投入了很多心血,用心的布置成了自己梦想中小窝的样子。但是因为房东的一句话,却让小金的安稳生活化为了泡影。
租房不到三个月,正在家中打扫卫生的小金接到了房东的电话,电话中房东说:因为自己朋友的儿子小林要到北京来生活,所以自己要把房子租给小林,希望他下个月就从房子里搬出去。听到这个消息的小金非常错愕,自己和房东明明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并且在不想搬走的情况下,房东有权利让自己立刻搬走吗?
那么在租赁期间内,房东想要将房子转租给第三人,小金有权利拒绝吗?首先,小金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如果房东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且应当给予小金搬出的合理期限。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小金作为房屋现在的承租人,享有和小林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是也应当根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下你知道在遇到这种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做了吗?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上海网站伪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