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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事务所:女子洗澡忘拉窗帘,男子偷窥拍照发给朋友被拘留!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23 字体: [ ]

  治安案件中,有许多因为偷窥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但偷窥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何种行为算偷窥?如果女生在自己家中洗澡但没拉窗帘,男子无意中看见,这是否属于偷窥违法呢?请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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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刘女士自己独居,平常十分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某日,她在家中洗澡,忘了拉窗帘,正好被对面楼里的张某看见。

  张某本来只是在窗边晾衣服,没想到意外看见了刘女士洗澡。他本来想提醒刘女士拉窗帘,但转念一想,反正是她自己没有拉窗帘,跟我无关,我在这里偷偷看一会她也不知道。

  张某随即继续在窗边看刘女士洗澡,因为觉得有趣,他还用手机拍下照片发给了自己的朋友,直言“给你看个刺激的好东西”。

  刘女士洗到中途,突然发现自己忘了拉窗帘,她大惊失色,赶忙往窗外看,刚好看到张某手里拿着手机盯着自己看,她急忙拉上了窗帘。

  事后,刘女士迅速报警,要求警方追究男子偷看自己洗澡的责任。民警到张某家中调查,张某供认不讳,民警结合张某供词,以及在张某手机中发现的聊天记录和照片,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刘女士的隐私权,遂将张某处以行政拘留。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刘女士洗澡自己没有拉窗帘,张某一开始看到刘女士洗澡不是蓄意偷窥,而是偶然,没有违法,但他在之后继续偷看并拍照发给朋友的行为,已侵犯刘女士的隐私权。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

  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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