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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39:1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 字体: [ 大 中 小]
在科技公司众多、竞争激烈的广东深圳,程序员秦先生拥有一份高薪工作,且在短时间内实现了显著的职级提升。他曾以为自己的职业生涯会随着公司的发展而稳步攀升。然而,一份突如其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打破了他所有的规划与期待。
2022年5月,秦先生入职图珩科技公司(化名)的深圳分公司,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他兢兢业业工作至2024年9月,取得了诸多优异成果,公司遂将他的岗位调整为中级数字系统验证工程师,薪资也大幅提高。这让秦先生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充满信心。可未曾料到,就在这一年的年底,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岗位撤销”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一笔经济补偿。

秦先生认为,公司所谓的“岗位撤销”毫无预兆,加之他应得的年终奖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多项权益也面临无法兑现的情况,于是他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汪琴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对该公司展开了深入调查,发现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看似合乎规定,实则漏洞百出。律师迅速制定维权策略,围绕“违法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度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核心诉求,积极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律师指导秦先生整理了劳动合同、薪资变更协议书、工资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等证据。其中,薪资变更协议书载明“每年发放13薪,且13薪按月薪标准发放”的条款,成为主张年终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保障权益落实,律师随后代理秦先生对图珩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图珩公司总公司一并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两家公司提供了利润表、组织架构调整通知等证据,坚称秦先生的岗位已被撤销,解除合同行为合法。同时,两家公司以“13薪需发放日在职、年终奖根据经营业绩调整”为由,拒绝支付相关款项,还声称已通知秦先生休完年休假,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冠领律师逐一进行反驳:首先,两家公司提供的组织架构调整通知仅涉及管理层变动,并未显示秦先生所在的小组或具体岗位被实质性撤销。更为重要的是,公司未提供任何与秦先生就岗位变更进行协商的证据。律师强调,在未进行任何实质性协商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解除合同,程序违法。
关于年终13薪的性质认定,冠领律师提交了双方签署的薪资变更协议书,其中明确记载了13薪的计发标准。律师指出,这份协议是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特别约定,其效力高于格式化的《员工手册》。而且,13薪作为固定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与公司的经营状况无关。公司单方设置的“在职”发放条件,属于典型的“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条款。

在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争议上,律师表示,年休假的安排应当考虑劳动者本人的意愿,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强制安排。秦先生在公司通知休假期间实际仍到岗工作,公司的安排并未得到他的同意。因此,公司的强制休假无效。此外,律师还竭力为秦先生争取了维权费用。
2025年5月,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图珩公司深圳分公司与秦先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需支付秦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2024年度的13薪、未休年休假工资、律师费共计11万余元,图珩公司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到13薪性质的辨析,再到年休假安排的合法性之争,冠领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层层推进,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上都展现出精准的法律判断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最终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