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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0:42: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春节前夕,北京房山某广告公司接到新年第一笔“大单”为国内某知名快消品牌策划新媒体推广方案。合同约定了四个推广渠道的方案制作,期限3周,首付款10万元即时到账,尾款10万元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表面上看这是一次完美的开年合作。
然而,项目启动后,负责落地执行的小李团队才发现推进起来可谓步履维艰。甲方对接人的要求不断变化:“LOGO再大点!”“视频风格要高端又亲民!””这个色调不够年轻化!”……团队加班加点完成修改后,次日却收到新的指令:“先别改视频了,直接重写脚本吧!”更令人崩溃的是,已经通过审核的视频在临上线前突然被要求撤档再次修改。
小李和她的团队就这样被甲方折腾了3周,累计提交的各渠道推广方案多达几十版,经常在深夜加班交付后,次日又被要求推倒重来。团队成员连续通宵工作,身心俱疲。2024年1月底,项目终于艰难上线。
可惜当广告公司依约催要10万元尾款时,甲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多次沟通无果后,广告公司于2024年2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纪璇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全方位调查。首先是审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关于方案交付和付款条件的约定;其次是梳理证据,调取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微信沟通记录,整理出不同版本修改方案的提交和反馈时间节点;最后再对照合同条款,评估广告公司的实际履约情况。
经过细致分析,冠领律师发现,广告公司不仅按时完成了四个渠道的方案制作,而且始终及时响应甲方所有修改需求。在广告公司提醒甲方相关视频超过免费修改次数,需要另外加价后,反而是对方出现了不配合确认信息的情况。
2024年3月,冠领律师正式代理广告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公司支付合同尾款。对方竟提起反诉,称广告公司拒不配合修改工作,有两个视频未完成制作,没有按照甲方标准交付推广方案,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对此,冠领律师出示相关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广告公司积极配合所有合理修改需求,并强调广告公司已依据《服务合同》的约定,完成4个渠道的新媒体宣发方案,其中两个视频未完成系甲方超出修改次数却拒绝支付额外费用所致。此外,关于已播出的视频,系甲方临时变更需求导致无法撤档更换。因此,广告公司对部分视频未能完成制作、上线或撤换并无过错。甲方以此为由主张广告公司违约,缺乏依据。
2024年10月,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如所请,认定甲方公司构成违约,责令其限期向广告公司支付尾款、违约金以及律师费等。
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要求降低自身承担的费用。冠领律师据理力争,双方经多次沟通后,促使对方同意一次性向广告公司支付13万元,并约定如逾期支付将承担更严格的违约责任,双方就此达成调解。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委托人的权益,又避免了漫长的二审程序。
本案中,广告公司追索尾款的关键点在于证明其已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律师通过细致梳理双方工作人员对接工作的大量沟通记录,提炼出甲方确认方案的关键节点,并准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在法庭上论证甲方违约事实,灵活应对反诉。最终帮广告公司维权成功,追回全部尾款,成功挽回损失。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