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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3:48: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1 字体: [ 大 中 小]
1979年,北京丰台的王贵荣与妻子张丽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起初,婚后的生活平静而简单,但随着王贵荣身体的每况愈下,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
2014年,张丽不堪忍受照料病重的王贵荣,突然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近9年。王贵荣多次寻找无果,甚至通过法院公告的方式试图联系张丽,但都未能得到回应。2019年,王贵荣无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不过,离婚并未为王贵荣带来平静的生活,一场新的财产风波悄然酝酿。
原来,王贵荣一直承租着一套北京丰台的公房,这套房子是王贵荣多年来的栖身之所,也是他离婚后唯一的住处。除了这套公房,王贵荣还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两套位于北京西城的房产和73万余元的银行存款。
2022年,张丽在离婚后突然“现身”主动联系到王贵荣,声称这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予以分割。双方争论无果后,张丽将王贵荣告上了法庭。
面对张丽的种种行为,王贵荣感到愤怒又委屈。他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尿毒症等多种疾病,每年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和护理费用。而且多年来,王贵荣一直都是只能依靠妹妹一家照顾自己。为此,王贵荣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指派律师张静蓉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耐心倾听了王贵荣的心声。王贵荣声泪俱下地告诉律师,多年来,他独自承担了公房的所有租金和物业费用,尤其是在他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还不得不借钱支付拖欠的房租。律师则一边安慰王贵荣,一边收集医疗票据、《受赠书》《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离婚判决书等证据,随后代理王贵荣出庭应诉。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
位于丰台的房屋是王贵荣承租的公房,张丽与王贵荣未离婚时就不在该房屋内居住,且多年来从未缴纳过房租,因此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位于西城的两套房屋,从《受赠书》可看出,这是王贵荣父母明确赠给王贵荣的个人财产,与张丽无关。此外,虽然王贵荣确实继承了一笔73万余元的银行存款,但这些钱早已用于支付高额的医疗、护理费用,以及日常生活开销。
2023年6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只有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张丽多年未尽夫妻扶养义务,判决王贵荣限期支付张丽折价款10万元,并驳回张丽的其他诉求。
至此,本案尘埃落定。从一开始对方索要一半财产,到最终仅需向其支付10万元,这个结果对于王贵荣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宽慰!(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