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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1:54: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3 字体: [ 大 中 小]
“我为什么要出资30万元?公司召开股东会了吗?我作为公司股东连知情权都没有吗?”孟桂佳一连串犀利的质问如炮弹般砸向办公桌对面的杨伟。杨伟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孟桂佳为何发出这些质问呢?
时间回溯到2010年,彼时满怀着创业激情的孟桂佳和好友杨伟一拍即合,共同创立了嘉奕公司。孟桂佳投入10万元,占股20%,担任公司监事;杨伟出资40万元,持股80%,同时兼任经理和执行董事。为确保公司规范运营,他们在公司章程中郑重写明,股东会会议必须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创业初期,二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孟桂佳严谨细致,把公司的监督工作做得井井有条;杨伟头脑灵活、善于开拓,带领团队不断拿下新订单。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嘉奕公司蒸蒸日上,业务量逐年攀升,在行业里渐渐站稳了脚跟,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了几年。2014年11月的一天,嘉奕公司在悄无声息中作出了一份股东会决议,这份决议涵盖了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地、经营范围,以及增加注册资本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决议文件上,孟桂佳和杨伟的名字签得工工整整,仿佛一切都是按流程顺利进行的。很快,嘉奕公司更名为驰创公司,业务方向也有了大调整。
可孟桂佳却对这一切浑然不知。她依旧像往常一样,专注于自己手头的监督事务,丝毫没察觉到公司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直到多年后的一个午后,孟桂佳去工商局办理其他业务时,偶然发现公司的信息早已改头换面。她满心疑惑,仔细查看资料后,竟发现自己的名字被冒签在那份关键的股东会决议上。
孟桂佳又惊又怒,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作为公司股东,为何对如此重大的决策毫无参与权和知情权。她立刻赶回公司去到杨伟办公室,一见面,她就对杨伟发出故事开头的质问。孟桂佳看着杨伟这副模样,心中更加笃定自己被蒙在鼓里了。她强忍着怒火,严肃地说:“你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我不会善罢甘休的!”杨伟面露难色,犹豫了许久才开口:“当时公司遇到了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时间紧迫,根本联系不上你,为了不耽误公司发展,我就……”孟桂佳不等他说完,便打断道:“就算时间紧迫,你也不能擅自冒用我的名字做决定!这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孟桂佳越想越气,她深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冷静下来后,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经过朋友介绍,孟桂佳就此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张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孟桂佳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随后,张佳律师仔细研究了嘉奕公司(现驰创公司)的公司章程,重点关注关于股东会会议通知、决策程序等关键条款。同时,律师前往工商局,调取了公司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对那份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进行专业的笔迹鉴定,以确定孟桂佳的签名确实是伪造的。此外,他们还调查了公司在变更前后的财务状况、业务往来记录,试图从中找到杨伟擅自决策对公司和孟桂佳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力证据。
在充分准备后,张佳律师代表孟桂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驰创公司2014年11月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并要求杨伟对孟桂佳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很快进行开庭审理。
律师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嘉奕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必须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而此次涉及公司重大变更的决议,孟桂佳既未收到通知,签名还被冒用,整个决议程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质证环节,针对杨伟提出的所谓“商业机会”和“未造成损失”等说法,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击。律师向法庭阐述,即便存在所谓的发展机会,也不能成为违反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理由,公司运营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况且,公司的发展成果不能掩盖孟桂佳作为股东的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股东权益的保障是公司治理的基石,不能因事后的经营成果而忽视程序正义。
为了进一步证明杨伟的行为对孟桂佳造成的伤害,律师通过收集到的其他股东证词作为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论证了涉案股东会决议因程序违法而不应成立的观点。分析了嘉奕公司变更后的经营模式调整对孟桂佳所持有股份价值的潜在影响。通过数据对比和行业趋势解读,清晰地展示出由于杨伟的擅自决策,孟桂佳原本在公司中应有的话语权和利益分配受到了严重削弱。
经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公司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这场官司不仅为孟桂佳挽回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它捍卫了孟桂佳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这场股东会引发的纠纷,也为其他创业者敲响了警钟,在创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每一位股东的权益。任何试图绕过法律程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