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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0:25: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0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下半年,姜琦(化名)下定决心定居(浙江)嘉兴,并打算咬咬牙买一套心仪的房子。但当时姜琦能使用的资金非常有限,这导致可供她选择的房源并不容易找到。跑了两个多月,看了无数个小区和样板房,姜琦最终被一处声称能提供首付垫付的房产公司吸引,看中了一套近八十平方米的房子。
最初姜琦觉得这套房屋的价格超出了自己的预算,但房产商一直保证他们公司能帮助姜琦垫付首付,姜琦只需要在签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万元,后期分期还款即可。同时,房产商还表示会赠送姜琦一个地下车位。2022年9月4日,本着可遇不可求的想法,姜琦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
在有限的条件下能够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姜琦十分开心。然而,这份开心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支付预付款才一个月,姜琦就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缺乏流动资金补充支付了2.5万元的预付款,而后没过几天她又收到了莫名其妙的“首付贷办理成功”信息。
疑惑之下,姜琦向房地产开发商和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确认了情况。这一确认,姜琦大为震惊,才明白过来自己上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当。为了要回预付款,姜琦耐着性子多次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可房地产开发商态度蛮横不肯解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姜琦决定求助于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了解案情后,将本案交由彭天茹律师代理。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审查了《认购协议》的合法性,发现该协议中并未提及相关事项,存在房地产开发商恶意隐瞒信息,以欺诈手段迫使姜琦签订协议的可能性。同时,所谓的“首付贷”属于我国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金融类产品,该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本就属于违法违规操作。
捋清案情后,冠领律师向姜琦表示,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之一,她有权依法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请求赔偿。随后,经姜琦授权,冠领律师迅速撰写起诉状,代理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开发商违规操作在先,自知理亏,便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联系到姜琦,希望能够友好协商。为了方便后续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冠领律师代理姜琦向当地调解委员会申请了调解。2024年4月22日,双方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坐到了谈判桌前。
谈判时,冠领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违法点,明确了该行为对姜琦权益的侵害,立场坚定地要求解除协议、退还房款。面对冠领律师逻辑流畅的表达,房地产开发商无可辩驳,但彼时该公司运营出现问题,姜琦此前支付的资金也被投入进去,很难返还全部资金。姜琦深思熟虑后,认为自己当时也存在侥幸心理,审查协议不够仔细,便自动放弃了1.5万元,仅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返还3万元。房地产开发商一方面知道对方占理,一方面被姜琦的宽容豁达所打动,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的次日,冠领律师便趁热打铁,向法院申请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后,姜琦如期收到了房地产开发商的退款。
结案后,姜琦向冠领律师致电表示感谢,冠领律师还向她提示了许多购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她提高警惕。感激于律师的专业和热心,姜琦随后制作了锦旗送到冠领律所。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