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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徐汇抚养费纠纷案告捷

2024-09-29 14:15: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9 字体: [ ]

2011年,同为上海人的张美玉与汪飞通过QQ聊天结缘,开启了甜蜜的网恋。渐渐地,两人从键盘上的交流延伸到现实的相遇,情感迅速升温。不久后,张美玉意外地怀上了儿子张小轩。

然而,张小轩的到来并未如张美玉所愿能给两人带来幸福。原来,汪飞是一个有妇之夫,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汪飞则选择了逃避。张小轩出生后,汪飞对他们母子二人的生活不闻不问,更是未支付过一分抚养费。就这样,张小轩在母亲独自一人的悉心照料下渐渐长大。

随着时间的流逝,张小轩的成长开支不断增加,而张美玉自身的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2016年,张美玉被诊断患有重症肌无力,失去了工作的能力,只能依靠年迈母亲的接济和亲友间不多的借贷,艰难地维持着生计。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徐汇抚养费纠纷案告捷

面对如此困境,张美玉再次尝试找到汪飞,希望他能共同承担起养育张小轩的责任。不过在汪飞看来,这一切如今已是一个巨大的“麻烦”,因此他毫不犹豫拒绝了张美玉的请求。

无奈,在与汪飞多次沟通无果之后,张美玉决定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马小青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耐心安抚了张美玉的情绪。长时间的委屈、重病的折磨使得张美玉几度濒临崩溃,在律师的安抚下她才慢慢得以好转。整理好证据材料后,律师便立刻代理张美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而目前,没有证据可以表明汪飞自张小轩出生后曾支付过抚养费,故张美玉要求汪飞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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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汪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付张小轩自2012年5月起至2024年4月的抚养费共计33.8万元;自2024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张小轩抚养费2500元,至张小轩年满十八周岁。

一周后,张美玉顺利拿到了汪飞支付的抚养费。为表谢意,张美玉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赠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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