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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山西太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二审胜诉

2024-05-31 10:05: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90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静律师代理的山西太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经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对上诉人(一审原告、委托人)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被上诉人限期对上诉人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太原村民王硕(化名)家的房屋因公益项目被划入了征收范围。2022年9月,因他与征收部门就补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征收决定中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双方仍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征收部门遂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按照房屋每平方米8200元的标准对王硕进行补偿。

王硕则认为,自家房屋周边的商品房价格普遍在2.5万元以上,征收部门此举无疑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争取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静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山西太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二审胜诉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情后,发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及其依据的评估报告存在多处违法:征收部门不仅未进行分户评估,也未让王硕签字确认房屋面积实地勘测登记,更未对评估报告进行过送达,并且《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还遗漏了装饰装修补偿,也未载明补偿款的支付期限。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王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征收房屋系王硕居住多年的旧房,不应按照当前楼市市场价格来主张评估价格偏低,且评估结论已被大多数被征收人认可和接受,案涉评估报告具有合理性,未损害王硕的合法权益,判决驳回了王硕的诉讼请求。

王硕对一审判决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评估报告已经依法送达且内容全部合法,征收部门应当依法重新进入评估程序,在保障王硕补偿权益的基础上,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山西太原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二审胜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征收部门对王硕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王硕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承诺的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应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广大被征收人要密切关注有关政府网站发布的拟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如果对于安置补偿方案有意见,要勇于维权。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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