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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冠领律师克服多重困难助其拿回本金及利息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22 字体: [ ]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是指以投资作为外在表现形式,而实质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近日,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上海青浦的一起案件就是这样的情况,该案经冠领律师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返还高龄委托人本金及利息1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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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叫蔡美英,是上海黄浦的居民,如今已年过八旬。几年前,蔡美英在朋友口中了解到一个收益很可观的“投资项目”,说是投资,其实“投资人”并不需要承担投资风险,每月还能拿到固定收益。蔡美英听后十分心动,便想拿出自己的积蓄进行“投资”。

  2019年5月24日,蔡美英与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游艇租赁合同》,约定蔡美英获得该公司旗下一艘游艇2年租期5天使用权,租金为1万元/日,共计5万元。同日,双方又签订一份《授权经营委托书》,约定蔡美英将上述5天使用权委托该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每月向蔡美英支付相关收益,合同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该公司向蔡美英一次性返还租金本金。

  同年9月28日,双方再次签订一份《游艇租赁合同》以及《授权经营委托书》,相关内容不变。至此,蔡美英共向该公司支付10万元。起先,该公司按约每月向蔡美英支付相关收益,但一段时间后,蔡美英就再未收到该公司的打款。蔡美英立即联系到该公司催要相关款项,该公司却一直敷衍,拒绝支付。

  见该公司态度如此坚决,蔡美英害怕自己的钱款“打水漂”,便联系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张云沙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通过分析涉案两份合同发现,该合同虽名为投资,但实为借贷,遂代理蔡美英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难,是本案的第一个难点。冠领律师先后两次向原告所在地的两个法院申请立案,但均因合同定性问题被驳回,后冠领律师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初,被告所在地法院也未顺利立案,冠领律师见状,立即对该法院先前的判决进行检索,并成功检索到该法院审理的类案中以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并裁判的生效法律文书。在冠领律师向法庭指出这一点后,成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立案。

  涉案公司不配合诉讼,是本案另一大难点。第一次开庭时,该公司并未出庭,因此案件未能得到解决。在第二次开庭前,法庭与蔡美英进行沟通,说明该案后续可能会转为刑事案件,交由公安处理,希望蔡美英可以撤诉。考虑到蔡美英已年过八旬,为帮助她早日拿回相关款项,冠领律师认为应继续诉讼,蔡美英对该建议表示认可。

  法庭上,该公司提出可以返还借款,但拒绝支付相应利息。对此,冠领律师从合同入手进行释法明理,又将检索到的类案中的相关判决意见进行重申,该公司终于同意支付利息。值得高兴的是,除未支付利息外,该公司还愿意支付自合同成立以来,每月应支付的利息,其中自然包括先前已付利息。

  经法院主持调解,蔡美英与该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限期归还蔡美英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75万元。

  这类案件中,在合同未发生纠纷时,双方相安无事,而一旦爆发纠纷,双方往往会就合同的法律性质发生争议,难以友好协商解决。因此,您在遇到相似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以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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