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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缴社保致员工被迫离职,冠领律师助委托人取得经济补偿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51 字体: [ ]

  “你看,都这么晚了,这座城市里依然有着很多背井离乡的年轻人在努力地工作。”一个站在落地窗前的男子向对面的律师说道。这个灯火与人流交织的夜晚,两人在各自身侧的沙发坐下,男子在夜色中述说着他最近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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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名叫周珑,是上海天诚保安公司的一名员工。2015年,他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加入了这家公司。但入职以来,这家用人单位却从未为他缴纳过社保,在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办法的情况下,他于2023年的夏天被迫离开了公司。周珑离职后,公司拒绝给予他任何经济补偿。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陆文佳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结合法律规定就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与周珑的交谈,律师从中了解到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的情形。随即,律师给周珑撰写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指导其发出。在发出《被迫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律师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阐述不缴社保对单位的不利影响,争取以协商形式取得经济补偿,但单位并未接受。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周珑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上,天诚保安公司提交了企业网上银行查询明细并辩称:对于周珑所述,公司确实存在欠缴社保的行为,但非出于主观恶意,而是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资金紧张,且被申请人前法人身故,致使公司资金链紧张,无法为所有员工一次性缴纳社保。因此,希望仲裁员驳回周珑索要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请求。

  对此,冠领律师向对方指出:前法定代表人去世与天诚保安公司的财产情况没有必然关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其缓缴社保并未与员工进行沟通。换言之,即使天诚保安公司无法按时缴纳社保,亦可向社保部门申请暂缓缴纳。然其未能提供可暂缓缴纳的证据,故其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由于天诚保安公司确实存在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且其无法提供暂缓缴纳社保的证据,故仲裁庭作出裁决,裁决天诚保安公司向周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9586元。

  这场仲裁圆满结束,周珑取得了应有的赔偿。这个结果不仅让周珑松了一口气,也让他对法律的力量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信心。顺利拿到补偿后,周珑对冠领律师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这个小小的故事,虽然只是都市中一个普通人的经历,却展现了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困境和法律的力量。它让人们看到,只要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将会成为他们最坚实的后盾。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遇到劳动纠纷问题时,一定要沉着应对,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寻求专业人士帮您解决!(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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