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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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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投资合同纠纷案仲裁胜诉

2024-08-22 10:57: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2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马杰律师、林欢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投资合同纠纷案,经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作出《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委托人)赔偿损失204.7万元。

2018年,由于金融机构的疏忽,吴欢欢投资的基金全部亏损。为此,吴欢欢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仲裁。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7月,仲裁委作出裁决:金融机构向吴欢欢赔偿损失204.7万元。

吴欢欢平日里热衷于投资,2018年10月,吴欢欢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基金合同》,并向金融机构先后投资了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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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吴欢欢开始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产生了质疑。吴欢欢发现,金融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似乎没有对投资目标进行必要的风险控制和尽职调查,也没有向吴欢欢就基金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这一疏忽让吴欢欢深感不安。

更糟糕的是,吴欢欢所投资的基金表现远低于预期,最终导致其本金遭受了全额损失。吴欢欢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金融机构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因此金融机构应对她的投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这一诉称,金融机构则坚持认为投资市场有波动属于正常现象,和自己没有关系。

面对金融机构的推诿,吴欢欢决定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马杰律师、林欢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与吴欢欢进行深入沟通以全面掌握案情,并仔细查阅双方签订的《基金合同》,随后代理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首先申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调取相关监管文件,以证明金融机构存在违规行为。2023年12月,上海证监局作出回复,证实了金融机构在管理基金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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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师还进一步强调:

从案涉基金于2015年成立,到吴欢欢与金融机构签订和履行《基金合同》,这期间历经数年且横跨多条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制定。金融机构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在进行案涉基金投资时,应当高度关注相关法律的的禁止性规定,并及时调整投资范围。但从现有证据来看,金融机构在相关法律出台后,没有就案涉基金的合规风险向吴欢欢作出特别提示,也没有及时根据新规调整投资范围,使得吴欢欢的投资基金处于偏离相关法规的状态,在客观上扩大了该基金的风险。因此,投资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最终,仲裁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裁决:金融机构向吴欢欢赔偿损失204.7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吴欢欢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投资损失。收到赔偿款后,吴欢欢特地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大家在投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任何形式的投资,都需要审慎考虑和谨慎行事。(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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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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