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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43: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41 字体: [ 大 中 小]
一份“约定”将90万元投资款变身借款,导致债权人迟迟无法收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债权人委托代理了北京大兴的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此案在一审、二审均获胜诉,委托人得以顺利收回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
北京大兴区的卢先生偶然结识了王女士。王女士自称在私募公司工作,有“渠道”能投资赚钱,并且收益很高。2021年6月,两人约定,卢先生支付90万元,由王女士帮忙购买创业板股票投资。次月,卢先生分几次将上述款项转入王女士的账户。
两个月后,卢先生一直未获盈利,便多次询问王女士投资情况。王女士总是回答:“因公司保密要求,无法披露相关信息。”卢先生深感不妙,一经调查发现,王女士并非私募公司的员工。感觉受到欺骗的卢先生立即要求王女士停止投资,退还钱款,王女士却一直找理由搪塞,不予退款。
2022年7月,在多次催促下,王女士向卢先生手写了一份“约定”,载明:王女士半年内向卢先生付清90万元,银行利息定期1年。可半年期限届满后,王女士仍未还款。在卢先生发微信催要时,王女士回复称:“我自己有的话,早就给你了,这不是小数目,我一直都认,你理解一下。”
一笔款项从2021年拖延到2023年未能收回,卢先生不愿再等,遂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委派了巩海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查看了卢先生与王女士的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和那份手写“约定”。律师经分析认为,王女士写下“约定”,已将双方的委托理财关系转变为民间借贷关系。律师将有利于解决此案的聊天记录梳理出来,并收集了卢先生的银行流水单等证据,随后代其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还款并支付利息。
庭审中,王女士否认案涉款项为借款,拒绝返还。
冠领律师反驳道,根据银行流水单可知,卢先生确已向王女士转账90万元。王女士写下“约定”同意偿还,此时投资款已通过协议转变为借款,且王女士在聊天记录中也认可还款事宜。因此,王女士应该归还欠款及相应利息。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可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王女士限期向卢先生偿还借款9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王女士不接受这个结果,提起了上诉。她认为此笔款项是投资,双方并非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案涉“约定”是受卢先生胁迫所写,应当撤销。
冠领律师据理反驳,双方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委托理财关系,也没签订任何委托理财协议或合同,王女士写下“约定”自认欠下90万元,可以证明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王女士所称受胁迫写下“约定”系歪曲事实,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不应获得支持。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约定”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故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日常生活中,投资款与借款“傻傻分不清”的情况并不少见,并非只有欠条和借条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若你也有这方面困扰,建议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及时维权。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