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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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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虹口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9-17 09:51: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

孟女士表弟许先生因陷入“套路贷”困境,被债主追讨。孟女士儿子见状代许先生垫付34万元偿还债务。但许先生拒绝返还这笔代垫款,无奈之下,孟女士求助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2025年5月,上海虹口的孟女士在冠领律师帮助下,成功追回34万元代垫款。

2014年,许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倪先生借款40万元,但实际仅拿到10余万元,却被迫签下虚高借条。到了2015年,许先生无力偿还债务,便与孟女士协商,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给孟女士。孟女士先支付75万元帮他偿债,剩余房款则以房屋产权过户的方式抵扣。

然而,倪先生发现房屋过户后,手持虚高借条多次暴力催债,而许先生却选择逃避。为了家人的安全,孟女士之子蒋先生代表舅许先生向倪先生转账34万元,倪先生也出具了《收条》确认债务结清。2020年,倪先生因“套路贷”被判刑,刑事判决书认定许先生是受害人,蒋先生代付的34万元为倪先生的违法所得。

孟女士得知真相后,要求许先生返还34万元代垫款,但遭拒绝。2024年1月,蒋先生将债权转让给孟女士,并通知了许先生。孟女士随后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段俊阳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先梳理刑事判决书、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蒋先生代还款的事实,并收集沟通记录,证明许先生对代还款行为的“事后认可”。针对许先生“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律师指出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且刑事判决生效后许先生领取退赔款的行为构成时效中断。此外,律师还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及支付流水,证明34万元代还款与房屋买卖无关。

准备就绪,律师代理孟女士及蒋先生提起诉讼。庭审中,冠领律师围绕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他出示刑事判决书和证人证言,反驳许先生“未委托还款”的说法,强调代还款行为的合法性。对于时效问题,律师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诉讼时效未过。针对款项性质争议,律师用充分证据厘清了代还款与购房款的区别。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许先生返还34万元及逾期利息。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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