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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姐妹应得房产遭幺妹侵占,冠领律师助力委托人成功维护权益

2025-09-01 10:49:1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 字体: [ ]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的付老太太辞世三年后,长女付春、次女付夏、幺妹付秋一家以及长兄付军一家,围绕两套回迁安置房及拆迁款项的归属问题,发生争吵。冠领律师接受付春、付夏两姐妹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最终助其成功获得法院对两套争议房屋居住使用权的确认,维护了其核心权益。

2016年付氏老宅拆迁时,付家成员共同签署了《拆迁家庭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五套安置房中两套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房屋,暂时登记在付老太太名下,待其去世后,由付春和付夏继承。同时,拆迁款项也存入付老太太的账户。

2021年6月,付老太太去世。三年后,本应由付春、付夏继承的两套安置房,却被付秋占有、使用,各方对拆迁款余额及周转费分割也存在分歧。协商无果后,付春、付夏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一清、樊志红接受指派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细致梳理拆迁文件、家庭内部协议等资料,尤其关注付秋选房前征求付春、付夏意见并同意房屋暂落付秋名下的聊天记录。

在法庭上,针对对方辩称《拆迁家庭协议》无效的观点,律师从三个方面予以反驳:

首先,强调该协议是家庭成员对共有拆迁利益的自主分配,体现了各方真实意愿,且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通过呈递相关证据,证实各利害关系方多年来未曾提出异议且已实际履行,从而印证了协议的有效性;

最后,指出拆迁政策仅是对外安置依据,并不影响家庭成员内部关于安置利益的合法分配约定。

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付春和付夏对争议中的两套回迁安置房拥有排他性的居住使用权,而付秋则需向付春、付夏及付军支付相应的周转费折价款。为表达对冠领律师专业素养和辛勤努力的充分认可与诚挚感谢,付春、付夏特意前往律所送上精心制作的锦旗。(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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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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