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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11:39:5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49 字体: [ 大 中 小]
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的张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在老家河北廊坊买房时为了方便停车,同时购买了一个车位,结果交房时去现场查看,发现车位太窄根本停不进去。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后,张先生无奈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近日成功帮助张先生维权胜诉。
张先生是河北省廊坊市人,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2020年初,张先生相中了廊坊市区一处新开发的楼盘。同时,为了以后停车方便,张先生一同购买了配套的车位。张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约定张先生购买小区房屋一套及该小区内地下车位一处,车位售价为15万元。张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及车位款。
没有料到的是,2022年初交房后,张先生找到地下停车场中标有相应号码的车位后,发现自己的车位看起来比正常车位窄不少。张先生试图将车停入车位,却发现很难在不碰及车身的情况下倒车入库。终于有一次,张先生好不容易将车停入了车位,一看表花费了近半个小时,还对车漆造成了一点擦伤。张先生找到开发商,希望能更换一个车位。开发商却表示,车位已经卖了就不能更换,停不进去车是因为张先生驾驶技术不好,属于个人原因,因此不能退款。
张先生和开发商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樊青岳律师求助,希望冠领律师帮助自己维权。樊青岳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张先生向法院提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车位款。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冠领律师向被告开发商指出:虽然张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并未对张先生所购车位的面积大小及位置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就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本案中,根据现场测量显示,张先生车位的宽度比国家标准少了四十公分左右,因此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不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尽管张先生的私家车可以停入车位,但是每次停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同时还要冒着车漆和后视镜被墙体刮坏的风险。因此,在涉案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开发商提供的车位既不符合国家标准,也阻碍张先生正常使用车位之合同目的,因此开发商应属违约。故张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款并支付利息。
经过调解,开发商同意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答应及时退款,法院据此制发调解书。至此,冠领律师代理张先生维权获得圆满成功。(除办案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卢娜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