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5-05-27 10:44: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9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省深圳市一起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敲诈勒索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精准区分主从犯地位,结合认罪认罚情节,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法律适用问题,提交详实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4年9月,辛某涉嫌为敲诈勒索犯罪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支持,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0月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辛某协助本案主犯非法获取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并参与收取部分赃款,涉案金额共计72000元,依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发生后,辛某家属心急如焚,连夜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弦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迅速介入,于侦查阶段即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核实指控细节。针对辛某系从犯、未实际获利等关键情节,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交换意见,提交书面辩护材料,强调其在犯罪链条中的次要作用,并结合认罪认罚态度,建议依法减轻处罚。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辛某未直接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仅辅助传递信息及收款,应认定为从犯。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从轻处罚条件。此外,辛某未实际分得赃款,社会危害性较低。律师据此主张其量刑应与主犯显著区分,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经法院审理查明,辛某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案件的特殊情节,最终判处辛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