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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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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绊倒谁之过?冠领代理定分止争!

2022-06-30 10:28:3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2 字体: [ ]

  八旬老人路过施工现场突然摔倒在地,谁该为此担责呢?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迎来胜诉判决。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最终帮助当事人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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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汉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一名独居老人,老伴儿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李汉山平时唯一的爱好就是遛弯儿、锻炼身体,因此他即使已经到了85岁,身体依然十分硬朗。

  这天,李汉山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让他到北京一起去过年。李汉山一开始不愿意,但是耐不住儿子儿媳以及小孙子的软磨硬泡,于是就踏上了前往北京的路程。李汉山到达北京后,一家人其乐融融,儿子李军辉也提议:“爸,您以后别回老家了,就跟我们一起呆在北京吧!”李汉山也笑着答应。

  平时儿子儿媳去上班,李汉山就帮忙接送小孙子上下学。2021年1月27日,李汉山像往常一样将小孙子送往学校后,没想到在路过某项目施工门前的时候不慎摔倒了。这时,路人们纷纷伸出援手将李汉山抬到安全区域,幸好李汉山的儿子及时赶到,将李汉山送往医院。在住院11天后,李汉山的身体才得以恢复。

  老人被摔伤是不是应该有人担责?李军辉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当天接待他的正是张奥律师。张律师在听完李军辉叙述的父亲的遭遇后,向他表示对老人的关怀和慰问,然后逐一向李军辉分析案件的法律点。最后,李军辉被冠领律师的专业性所折服,决定委托冠领律师担任父亲的代理人。

  冠领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证据。在冠领律师建立起完整的证据链后,代理李汉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庭审中,被告施工公司辩解道,虽然李汉山摔倒地方的钢板是他们铺设的,但并不能够证明其铺设的钢板上有翘起的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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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被告的辩解,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其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权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冠领律师提供了李汉山在施工处东北门门前区域被门口钢板上翘起的钢筋绊倒的照片、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充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认定被告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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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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