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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4:06: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6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在深圳工作的郭女士因公司突然将之裁员且未结清工资,遂求助于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精准研判,成功维护了郭女士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郭女士入职深圳某公司担任采购一职。2024年10月18日,公司在未明确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强行与郭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且未支付其当月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等。为此,郭女士来到冠领深圳分所求助,律师韩晋娜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立即指导郭女士梳理了涉及加班、工资明细聊天记录、打卡记录、谈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公司拖欠她工资、未休年假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此外,律师安慰郭女士,公司未说明解雇理由便辞退郭女士,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2N(N=工作年限×月工资)赔偿金。分析完所有要点,律师便代理郭女士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一一阐明上述问题。
2024年12月,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公司应当支付郭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工资差额共计12.7万余元。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