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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4:46: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7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6月,刘先生与山东某公司签订“金线莲”种植合作合同,刘先生依约付费,公司却在同年10月拒绝收购金线莲,损害刘先生权益。刘先生委托冠领律所维权。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庭审时指出公司违约,成功帮助刘先生要回全额已付费用及违约金。
2023年6月,刘先生与山东某公司签订“金线莲”种植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刘先生自费创办种植场地,该公司提供种苗、技术培训等支持,并按市场价格收购刘先生种植的“金线莲”。刘先生依约向该公司支付了5万元,然而,2023年10月,当刘先生要求某公司收购金线莲时,却遭到拒绝。为维护自身权益,刘先生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冠领律师王彪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收集了合作协议、收据、视频光盘、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向法院起诉。庭审中,冠领律师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指出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购金线莲,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某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刘先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应返还刘先生已付费用、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5年1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刘先生要求某公司返还5万元及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求。冠领律师用专业和努力,为刘先生挽回经济损失,在这场合同纠纷中成功捍卫了他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