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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2-26 14:40: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8 字体: [ ]

2017年,唐女士以他人名义购置了深圳的一处房产。2024年,她发现名义产权人私自将该房产进行了抵押。为拿回房屋产权,唐女士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获得法院支持,为唐女士确认了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帮她争取到房产过户权益。

唐女士与宋先生系朋友关系,唐女士因无购房资格,于2017年借用宋先生名义购买深圳市某地房产。唐女士支付了定金、首付款、中介费等购房费用,还陆续支付每月按揭贷款,且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之后,唐女士发现宋先生私自抵押了房产,她随即要求宋先生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对方却失联了。如今唐女士已具备购房资格,为防范风险,唐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维权。冠领律师罗涯文、实习律师李晨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了唐女士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书、授权公证书等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冠领律师阐述了唐女士与宋先生之间借名买房的事实经过,着重指出,唐女士与案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向宋先生账户转账支付剩余首付款,宋先生父亲也确认借名买房事实,且唐女士已具备购房资格。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宋先生应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

2024年11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判决唐女士向银行还清剩余贷款本息后,银行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宋先生在房产抵押登记注销后协助唐女士将房产过户至其名下。

判决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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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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