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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汕头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出庭,助其实现重判被告人诉求

2025-02-19 10:35: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4 字体: [ ]

刘某(未成年人)与同伙驾驶摩托车追逐成某,导致成某驾驶的摩托车失控撞向路灯柱,成某重伤不治身亡。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汕头警方刑事拘留。被害人家属委托冠领律师帮助实现严惩凶手的诉求。冠领律师通过分析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严密论证案件性质,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罪分子得到了应得的刑罚。

案件发生后,成某家属在痛失亲人的绝望中,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虹律师代理此案。家属情绪激动,多次向律师表达“必须严惩凶手”的诉求。律师迅速介入,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报告,发现刘某等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蓄意追逐、多次危险别车,直接导致悲剧发生。针对公诉机关起初倾向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倾向,律师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强调本案存在明显的伤害故意及严重后果,并提交多份证据证明刘某的行为远超寻衅滋事范畴。

庭审中,律师指出:刘某等人以高速追逐、故意别车等手段实施侵害,明知可能致人伤亡仍放任结果发生,符合《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针对公诉人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六年有期徒刑,律师通过详实的证据链和法理分析,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择一重罪论处”的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其系未成年人并认罪认罚,但未赔偿被害人、悔罪态度消极,依法应从重处罚。2023年7月,汕头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远超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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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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