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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0:18: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72 字体: [ 大 中 小]
冠领律师担任广西河池一非法经营案件中被告人的代理人,通过调取交易记录、比对证据链,并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结合最高法批复论证“违规进货≠非法经营”,最终使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非法经营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判处缓刑。
胡某因被控利用丈夫烟草证为掩护,从非正规渠道购买走私卷烟销售,涉案金额37万元,于2023年5月被广西河池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刑事拘留并逮捕,同年9月变更为取保候审。
胡某被捕后焦急万分,其家属辗转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卢显颖律师代理此案,律师受理案件后紧急会见胡某,安抚被告人情绪。后多次赴河池调取微信流水、证人证言,比对其他涉案人员供词,针对胡某持有零售许可证、仅违规进货的情节,向检察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强调其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律师指出,胡某虽违规进货,但持有合法烟草证,主观上不明知卷烟系伪劣产品,根据最高法《关于李明华非法经营案的批复》,无证经营方构成非法经营罪,而违规进货应行政处罚;其收购赃物的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最终采纳该观点,判决胡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判决生效后,胡某专程为律师送来写有“不负重托,律法精湛”的锦旗,以表谢意。本案通过精准定性突破重罪指控,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重要参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