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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0:09: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1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0月,居住在广东深圳的李女士因与杨先生婚后矛盾不断,感情破裂,委托冠领律师诉讼离婚,争取独生子的抚养权。冠领律师经据理力争,助其达成离婚诉求,并获孩子的抚养权以及一套房产的所有权,保全了大部分财产权益。
2011年,李女士与杨先生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婚后杨先生暴露冲动易怒的本性,时常与李女士发生矛盾,并频繁产生肢体冲突。李女士不堪丈夫的打骂,隐忍多年后,于2024年初带着孩子外出居住,与丈夫分开生活。几个月后,李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所起诉离婚,律师杨帆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收集双方感情破裂,已经分居生活的多项证据,代理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杨先生应诉时表示同意离婚,但否认在婚姻中给李女士身心造成损害,还主动要求分割李女士名下价值40万的房产以及经营收入,并要求李女士分担债务。
对此,律师通过全面的举证和质证,证明李女士名下并无经营收入可供分割,其对名下房产享有主要权益,并陈述李女士长期照料儿子,可以给予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等情况,要求由李女士抚养孩子,杨先生支付抚养费。另外,律师从证据入手,提出杨先生主张双方存在共同债务不符合事实,系证据不足。
2024年12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准许李女士与杨先生离婚,两人的独生子由李女士抚养,杨先生需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案涉房产归李女士所有,仅需支付杨先生一万多元折价款。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