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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丈夫猝死引发妻女房产“争夺战”,冠领律师促成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22-01-11 11:39: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15 字体: [ ]

  近日,经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家住北京市的刘明秋(文中均为化名)拿到了自己的一起继承纠纷案的调解书,由法官主持,刘明秋与女儿徐佳爱达成协议:被继承人徐正名下位于北京市某区1002号房屋由刘明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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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北京的徐正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单身男青年,经媒人介绍,徐正与刘明秋相识,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独生女徐佳爱,一家三口十分幸福。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2019年,徐正不幸离世。因徐正名下位于北京市某区一处房屋一直未进行分割。为此,引发母女俩房产争夺战。

  一边是房产,一边是亲情,母女俩陷入了两难。于是,刘秋明托冠领律师诉至法院。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为了妥善解决母女俩的继承纠纷,认为当事人和独女之间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念及母女情谊及一般人应具有的感恩之心,本案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

  调解当天,冠领律师从母女的亲情出发,动之以情、释法明理,成功将二人的矛盾予化解,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随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继承人徐正名下位于北京市某区1002号房屋由原告刘明秋继承;

  二、本案无其他争议。

  这时,会有很多当事人可能会疑惑:母女俩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了,为啥还得去法院,让法院出具调解书?那么,人民调解协议与法院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强制执行力。

  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在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解决民事纠纷而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双方和调解组织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效的人民调解协议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才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司法确认则是法官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诉讼调解需交纳诉讼费用,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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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冠领律师提醒大家:人民调解协议,不同于法院的调解书,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经过司法确认加持的人民调解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相比于诉讼调解而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具有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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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B

  审核主编:张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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