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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争夺的最佳时机,你一定要注意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2 字体: [ ]

  在离婚房产争夺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因为无法承受痛苦、怨恨等情绪,而错过离婚房产争夺的最佳时机。下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结合案例,为大家介绍如何进行离婚房产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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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张女士的丈夫常年在外出差,二人结婚后,她为了照顾小孩主动辞去工作,独自一人照顾孩子的起居生活。没想到孩子五岁时,她意外得知丈夫出轨,由于没有经济收入,贸然离婚恐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对于老公的出轨,她只能暂时忍耐了下来。

  没想到过了一年,张女士却突然收到fa院的传票,“第三者”突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夫妻偿还300万借款。原来,丈夫虽然出轨,但没打算离婚。“第三者”几次要求“转正”都没成功,一气之下将张女士及其丈夫告上法庭,还向fa院提交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及银行流水转账。

  等张女士联系上丈夫时,才得知丈夫因为生意亏空,曾向“第三者”借过钱。现在fa院要查封张女士及丈夫名下的房子,急的张女士连忙向fa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张女士能否在离婚时成功争取到房子的所有权呢?

  律师观点:

  注意,如果已经决定离婚,应当趁双方尚未彻底翻脸时,进行离婚房产争夺。此时,双方还留有一丝情面,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难度比较低,是进行离婚房产争夺的最佳时期。不要等到对方转移财产,或者天降巨额债务房子要被fa院查封的时候,才想起来收集证据。

  本案中,张女士的丈夫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张女士毫不知情,所借款项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属于其个人债务,张女士没有还债的义务。另外,张女士作为全职主妇,承担家里全部家务,且其丈夫婚内出轨他人,发生离婚房产争夺时,张女士可以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如果还有什么疑惑,请及时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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