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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后续还能再调整吗?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2 字体: [ ]

  夫妻离婚之后,抚养孩子是为数不多还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事情。那么,离婚时约定了抚养费金额,后续如果一方经济条件出现困难,能否就抚养费进行调整呢?下面,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将结合案例,为大家介绍如何与抚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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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享:

  张先生和赵女士因性格不合,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律师的帮助下,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赵女士所有,张先生每个月向赵女士支付抚养费用一万元,张先生为了尽快离婚,便答应了这个金额。

  此后,张先生经营不利导致公司破产,经济条件一落千丈。更加不幸的是,张先生的母亲在一次外出时遭遇车祸,需要花费高昂的治疗费用。此时,张先生已然无力负担每个月一万元的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下抚养费可以进行调整吗?针对这个问题,张先生咨询了离婚律师。

  律师观点:

  首先,抚养费肯定能够提高,毕竟抚养子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物价、双方的经济条件都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比如夫妻双方在十年前离婚,那时物价水平不高,一个月一千元的抚养费也许就足够了。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这个数额放在现在,显然远远不能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此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将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当然可以向对方提出提高抚养费的标准。

  其次,像张先生这种情况,抚养费也是可以降低的。虽然离婚时,张先生对一万元的抚养费标准表示同意,但现在他的生活、工作出现了巨大变化,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无法按照此前的标准承担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

  同时,离婚律师提醒到,与增加抚养费相比,减少抚养费的要求更加严格。如果后续请求减少的事由消失后,子女有权利要恢复原始约定的抚养费标准。

  抚养孩子是父母共同的责任,即便夫妻双方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因此消失。离婚夫妻在面对抚养费增减时,应当多协商,在符合经济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如果自己难以协商,请及时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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