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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事务所:父母出资为小夫妻买房,是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6 字体: [ ]

  在实践中,很多父母都会对自己子女的生活进行援助,帮助买房更是常见,但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又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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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故事:

  2015年,陈俊和小丽登记结婚,二人共同在北京打工,陈俊的父母为接济二人的生活,将一生辛劳攒下的100万元积蓄作为首付款交给小两口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这笔钱由陈俊父母转账给陈俊后再交给开发商,之后由陈俊以公积金办理贷款,并支付按揭贷款,房屋也被登记在了陈俊的个人名下。

  2018年,陈俊和小丽因感情不合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小丽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

  那么这套房屋究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又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呢?小丽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陈俊却认为,该房屋由自己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由自己偿还贷款,因此应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财产外,应当作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处理。

  此外,该房屋虽然由陈俊以公积金进行贷款,并还贷,但陈俊的公积金及收入在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俊实际上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因此,该房屋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而在实践中,也可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考量陈俊父母的出资情况,对其适当多分。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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