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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事务所:签订再无争议协议后发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没给,还能再追责吗?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30 字体: [ ]

  实践中,劳动者离职时往往会签订离职协议,其中一般会明确双方再无争议,但如果签订离职协议后才发现公司存在违法需要补偿的现象,还能再追究公司的赔偿责任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劳动合同纠纷律师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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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故事:

  2017年,周景入职了一家公司,并工作了一年半的时间,期间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周景从该公司离职,并签署了离职协议,其中写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无其他争议。

  离职后,周景听到朋友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双倍支付工资,于是她决定向公司索赔,但公司却拿出了离职协议。但周景认为,自己在签订协议时并不知道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因此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应当撤销。

  那么在这起劳动合同纠纷当中,双方的说法哪个是合理的呢?

  律师认为: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能通过放弃权利的形式免除用人单位的该项义务。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即双倍工资),劳动者却可以放弃。

  在本案中,在离职时,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再无其他纠纷争议,该协议有效,双方应当遵守,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并非重大误解的事由,不能成为毁约的理由。

  温馨提示:涉及侵权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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