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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维权律师分享,医生擅自在家中给患者做手术,发生事故如何定性?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758 字体: [ ]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再加上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如果医生在家中职业导致医疗事故,当事人在进行事故维权时,该如何定性医生的行为呢?下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进行医疗事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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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案例:

  2019年12月,山东济南12岁的王小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因为喉咙疼痛、发烧,由母亲带到县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张路检查之后,对王母说道:王小宝的病因是扁桃体炎,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如果在医院做,保守估计得好几千元。不如王母把孩子带到他家里去做,费用方面只要给他一千元辛苦费就可以。

  王母考虑之后,就同意了张路的提议。于是,张路下班后,将手术器材带回家,当晚在家中为王小宝进行了手术。原本根据规定,术前应当禁食。但张路为了方便,未进行常规检查和消毒,就给王小宝匆匆做了切除扁桃体手术。之后,王小宝由于大出血堵塞气管,因救治不当不幸身亡。那么,王母应当如何进行事故维权呢?

  律师说法:

  针对本案,有观点认为,张路是县医院的医生,具有职业资格证,其行为应当按照医疗事故进行处理。不过,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注册后,可以在执业地点从事相应的医疗服务。如果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医生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本案中,张路为了私利,擅自在家中为王小宝进行手术,而不是在注册地址即县医院职业,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性质属于非法行医。因此,张路的行为应当按照非法行医处理,而不是按普通的医疗事故维权。

  在此提示大家,在医疗事故维权时,要注意医疗机构及从医人员是否具有法定资质,还要看其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的关于医疗事故维权的法律问题。总之,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关键词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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