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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1:33: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0 字体: [ 大 中 小]
“爸走的时候,亲戚怎么劝你都不肯送葬,现在倒好意思说自己是长子,独占拆迁款。”福建福州某村的老宅院里,刘可庆和两个妹妹为维护合法继承权益,正与独居的大哥刘山激烈争辩。
2023年,父母留下的两处老宅赶上棚户区改造,91.75平方米的房产可获175万余元拆迁补偿,45棵龙眼树也有1万多元补偿款。本应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大哥刘山却一口咬定房屋与果树全归自己所有,另外四个弟弟妹妹无权染指。虽有小弟自愿放弃继承,但刘可庆和两个妹妹坚持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份额,不愿退让。
面对弟弟妹妹的指责,刘山依旧强硬,称这是祖宅,按老规矩长子就该独占,拆迁款一分都不能给他们。他还反驳道:“别拿‘不孝顺’抹黑我,父母生前我尽到了赡养责任,这房子早就是我的了。”
随着围观街坊越来越多,刘山开始细数房屋“归属”自己的理由:80年代结婚后他就一直住在这里,婚后还加建了二楼、重建了旧猪圈,整整使用了四十多年,按“居住改造”就该归他。为了增强证明力,他转身进里屋拿出一份《约书》:“看清楚,2005年爸妈就写了这个,把祖宅和果树地都赠与我了,上面有爸的章、妈的指印,你们别想耍赖。”
一时难以反驳大哥的连环说辞,但刘可庆与两个妹妹并未放弃维权,他们转而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陈苑云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后首先查看了《约书》复印件,当即敏锐抓住关键疑点:这份“赠与约书”仅有父亲的盖章,无亲笔签名;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母亲的指印是本人所捺。冠领律师解释,继承纠纷中,“赠与”的举证要求极为严格,仅凭模糊的印章和无法核实的指印,根本不能认定是父母的真实意愿。
针对刘山“婚后改造房屋便归己所有”的说法,冠领律师进一步拆解分析:老宅主体早在1984年前就已建成,而刘山1989年才结婚,他所说的加建、重建都是婚后行为,但这改变不了老宅属于父母遗产的核心性质。
更关键的突破,来自冠领律师的细致调查:刘山已离婚独居,可他离婚时为何未分割这两套房产?通过与刘山及妻前期沟通,冠领律师获取了关键信息离婚时刘山曾明确表示“没和兄弟姐妹分家,这房子没法分”,这便印证了他当时也认可房屋属于父母遗产。如今他改口称“2005年已获赠与”,明显违背法律上的“禁反言”原则。
综合上述关键证据,冠领律师迅速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先明确案涉房产与果树均为父母遗产,再通过反驳《约书》的有效性,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随后代理刘可庆三兄妹正式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刘山依旧态度强硬,不仅反复强调《约书》的“赠与效力”,还找来前妻出庭作证,称房屋是自己婚后重建。但面对冠领律师的层层追问,他很快露出破绽。
冠领律师首先指出,2014年刘山离婚诉讼时称“房产未分家”,如今又主张“2005年已获赠与”,两个说法存在矛盾,要求其明确哪个属实,这一问题让刘山当场语塞。紧接着,冠领律师拿出老宅建造档案,指出证据显示老宅1984年前就已存在,刘山1989年才结婚,所谓的“改造”根本不影响遗产属性,质疑其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的依据。
针对《约书》的真实性,冠领律师进一步指出,刘山既无法证明印章是父亲亲自加盖,也不能证实指印是母亲所捺,这份无任何佐证的《约书》不能作为赠与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案涉175万余元房屋拆迁补偿款、1万余元龙眼树补偿款,由刘可庆三兄妹与刘山各继承四分之一。冠领律师帮助三位委托人共获得132万余元的拆迁补偿。
冠领提醒:遗产继承需以法律为准绳,切勿被“老规矩”或存疑凭证误导。若遇类似遗产分割纠纷,建议及时固定房产档案、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方能在维护亲情底线的同时守住自身合法财产。(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