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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合同纠纷案二审调解成功

2025-04-03 10:01:3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 字体: [ ]

春末夏初,空气清新微风不燥,年过七旬的黄忠国手里拿着一张发黄的旧照。照片中,六兄妹围在父母身旁,一脸幸福。如今,兄妹中的五人因为老宅的拆迁利益分配闹得不可开交,昔日的手足之情不复存在,只有心中越烧越大的火苗。

黄忠国家住北京朝阳,有兄弟姊妹六人,他的父母生前留下一套房屋。2001年,各方签署《家庭会议纪要》约定,房屋拆迁后总款项的50%归小妹黄忠姗所有,二妹拿2万彻底退出分割,剩余份额由黄忠国等四人均分。

2023年,拆迁真的来临。黄忠姗与拆迁办签订补偿协议,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完成此次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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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约定好了,拆迁的话利益只有你一半,现在你拿了房子应该给我们分一部分折价款啊!”黄忠国在电话中与黄忠姗沟通。

“房款当时约定好一次性了断,现在你们已经跟房子没关系了。”黄忠姗硬气地说。

黄忠国听后万分恼怒,其他三个弟弟、妹妹与小妹沟通后亦十分无奈。经大家商讨,最终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他们共同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晋奎、温雅超在一审阶段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材料后发现,黄忠姗所称的“一次性了断”属于断章取义,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明确载明:若房屋拆迁,补偿款需按“多退少补”原则重新结算。随后,冠领律师团队辗转拆迁办等部门,调取案涉房屋信息、拆迁政策。一摞摞泛黄的纸页中,一段关键表述吸引住了冠领律师眼球:“若拆迁补偿标准与约定不符,按实际金额重新计算。”

发现突破口后,冠领律师代理黄忠国等四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房屋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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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面对黄忠姗主张“房屋增值与补偿无关”的说辞,冠领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强调,“多退少补”是双方对未知风险的共同约定,不能因时间流逝而失效。不管是《家庭会议纪要》还是《补偿协议》,都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均应遵照执行。

与此同时,冠领律师巧妙驳斥对方“补偿款含人身属性”的论点,通过《征收补偿协议》对房屋价值补偿的规定条款,阐明黄忠国等四人应分割的份额。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但黄忠姗心有不服,提起上诉,冠领律师以及实习律师杨玥琳接受委托代理前去应诉。

二审阶段,冠领律师意识到本案不仅要注重金钱的分配,还要重视亲情的维护。期间,他们多次约谈黄忠姗,打探她心中的目标价格,从法理及亲情伦理双重角度劝说双方要维系手足情分。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调解协议,黄忠姗共支付黄忠国等四人130万元了结此次纷争。

“如果谁也不让步,最后官司打下去我们没有赢家,父母在天之灵肯定不愿看我们这样。律师,谢谢你们的付出。”拿到调解书后,七旬有余的黄忠国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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