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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5:36: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9 字体: [ 大 中 小]
在广东省深圳市,有一家专门从事外墙涂料的工程公司。2024年1月,这家公司接下了一项涂料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时间紧迫。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一位经验丰富的施工负责人王俊。
王俊在业内小有名气,手下有一支成熟的施工队伍,工程公司对他的能力也是颇为信任。就这样,在同年1月30日,双方签订了《分包施工合同》,王俊正式接手了部分工程。2月19日,一位名叫梁荣海的工人通过王俊的招用加入了项目现场,负责油漆粉刷工作。梁荣海的工作安排、汇报以及工资核算等事务均由王俊个人负责。
然而,事态的发展却偏离了预期的轨道。4月15日,梁荣海在收拾电缆线时不幸意外从外架上摔落,导致腰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工程公司和王俊迅速行动,立即将梁荣海送往医院治疗,并积极协调后续事宜。
但生活的波折并未就此平息,梁荣海不久后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他与工程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多项请求。面对这些诉求,工程公司感到十分无奈。为此,工程公司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兵兵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立即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即梁荣海是否与工程公司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律师发现,梁荣海的工作实际上是由王俊个人安排和管理的,工资也是由王俊核算后,再由工程公司代为支付。这些事实表明,梁荣海与工程公司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据此,律师代理工程公司出庭应诉。
仲裁庭审中,冠领律师有条不紊地陈述了这些事实,并提供了《分包施工合同》、工程公司与王俊的微信沟通记录、梁荣海的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工程公司并未直接参与梁荣海的管理活动,因此梁荣海对工程公司的经济索赔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4年12月,经审理,仲裁委裁定梁荣海与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他的全部仲裁请求。顺利结案后,工程公司对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表达了深深的感谢。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工程公司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