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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1:29: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大 中 小]
陈玲是北京海淀人,在家中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陈俊,虽然各自已成家多年,但姐弟俩的感情一直以来都和睦友善。然而近年来,两人却因为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处房子一度心生嫌隙。
2017年,姐弟俩的母亲因病去世,只剩下父亲陈海峰一人独居在海淀的老家。不久后,出于对儿子陈俊的偏爱,陈海峰与陈俊私下里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海峰将老家的房屋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陈俊,并过户登记至他的名下。而这一切,陈玲却毫不知情。直到2024年父亲去世,当陈玲着手准备和弟弟一起继承老家房屋时,她才得知了这件事,顿时感到十分委屈与愤怒。
在与弟弟沟通无果后,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陈玲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林耀辉律师、付易泽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调查了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发现这套房子属于姐弟俩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母亲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房子应属于陈海峰、陈玲、陈俊三人共同共有。然而,陈俊未经姐姐同意就擅自办理了过户登记,显然侵害了陈玲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陈俊与父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初步分析后,为了顾及姐弟俩的亲情关系,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代理方案,代理陈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随后,律师又积极约见了陈俊,向他仔细阐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考虑到直接分割房产会产生一定交易成本,律师表示如果陈俊愿意支付合理对价,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继续归他所有。在律师的耐心引导下,陈俊逐渐被说服并认识到自己的义务。
最终,经过法院的主持,陈俊与陈玲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老家房屋归陈俊所有;陈俊于2024年10月24日前给付陈玲折价款40万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再给付58万元。
本案中,冠领律师充分考虑到陈家姐弟间的手足亲情关系,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的同时,更为这个家庭保留了一丝温情,获得了委托人的衷心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